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与中国航海学会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海商法》(修订草案)专题研讨会

日期:2024/12/3

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与中国航海学会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海商法》(修订草案)专题研讨会

11月27日,由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中国航海学会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海商法》(修订草案)专题研讨会在上海浦东顺利召开。中国航海学会海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海事大学校长初北平,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人保、太保、平安、中远海运自保、东海航运保险等保险公司代表,多位海事海商律师,上海海事大学教授、专家和行业代表莅临参会。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如何更好的顺应发展变化、满足航运发展需要,提供强有力的航运保险保障和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因此,此次研讨会旨在通过航运保险和法律的深度沟通、高度融合,聚焦提升航运保险服务能级和完善航运法律制度体系,共同推动航运和贸易的高质量发展。

研讨会上,上海航运保险协会秘书长就会议主旨进行了介绍,表示强化航运保险服务能级、提高航运保险的承保能力离不开完善航运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两者相辅相成、相互赋能才能够更好地服务航运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初北平校长就此次《海商法》修订背景和重点讨论问题进行了介绍。初校长提出《海商法》历经了30年的司法实践验证,亟需修改完善以适应新时代、新背景下的行业需求。既要着力解决规则滞后、制度缺失等突出问题,也要合理平衡相关行业主体的权责分配,有效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不仅要建立顺应国际趋势的海商法制度,汲取国外法律制度、体系中的长处,还要统筹国内和国际,推动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海商法律体系,满足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需要,为后续中国海商法“法典化”发展指好方向、打好基础。

研讨阶段,与会专家围绕《海商法》修订意见方向,结合自身研究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展开了热烈讨论,提出的观点引人深思,掀起了一场观点交锋、思想碰撞的头脑风暴,大家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共同为《海商法》(修订草案)的完善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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