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险业财务管控监管创新显实效
“近段时间能很明显地感觉到上海中介市场更加有序和规范。”上海环亚保险经纪副总经理应敏敏在接受《中国保险报》采访时表示,目前很多保险中介公司正在对照《通知》要求进行整改,预计到3月底将会完成。
应敏敏所说的《通知》是指2015年12月上海保监局下发的《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据悉,《通知》一方面是对2015年9月出台的《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中“强化保险公司管控责任”内容的落实;另一方面也是上海保险市场监管的一次制度创新,将上海保监局此前发布的3个分别针对产、寿、中介的财务费用内控监管指引串联起来,形成了上海保险市场以强化保险公司财务内控管理为抓手的全流程监管体系。
上海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保险业市场化改革,必须建立健全市场运行的规则体系。财务数据是业务发展的体现,通过财务数据真实性推动业务数据真实性,进而推进保险公司业务的规范发展,能起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在推动保险监管现代化的同时,更好地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
牵住费用管控的“牛鼻子”
上海保险市场以财务费用管控为抓手,规范市场发展,其开端始于财产险行业。
2013年,上海财产险市场各家公司为争夺市场份额展开费用比拼,而且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为防止市场恶性竞争,上海保监局深入分析乱象背后成因,着手建立一套普遍适用的、可操作性强的技术标准,力求从根本上规范公司的市场行为。
在充分参考了保监会历年发布的有关费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领域的法律法规后,上海保监局于2014年7月下发了《上海市财产保险公司费用内控监管指引》(以下简称《产险指引》)。
《产险指引》从内控入手,创新性地把财产险公司费用按照与保险经营活动的相关性,划分为业务费用、管理费用和理赔费用三类,通过建立费用管控的市场技术标准,要求数据的真实性,还原费用的真实用途,减少并杜绝费用挪用等违规行为的生存空间。
“《产险指引》实施一年多以来,我们明显感到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最突出的表现是车险市场费用降低,通过抬高手续费进行恶性竞争的现象极大减少。”太平洋产险上海分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张志平认为,《产险指引》不仅降低了公司在市场竞争上的成本和风险,也堵住了一些公司在管理上的漏洞。
感同身受的还有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副总经理雷怡林。
2014年9月,针对上海寿险市场竞争最为激烈的银邮代理渠道,上海保监局下发《上海市人身保险公司银邮代理渠道分险种费用管控监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银邮渠道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对银邮代理渠道实现独立核算,对手续费、外勤人员工资提奖等17个主要费用科目进行了标准化定义,要求相关数据分类上报,并进行痕迹化管理。
“现在,上海的银邮渠道代理手续费已经阳光化,‘小账’现象基本杜绝,银行在开展合作开始更加关注保险公司提供的专业培训等支持,而非手续费的多少。”雷怡林说,《银邮渠道指引》遏制了行业手续费和其他费用的过快增长,改善了市场秩序。同时,由于财务数据的统计口径细化,每个产品在各个渠道的投入与产出一目了然,公司会更加清楚地了解到哪类产品会给公司带来更好的盈利。
产、寿险实施的费用管控指引效果逐步显现后,为防止市场出现“一头管住,一头翘”的跷跷板现象,2015年8月,上海保监局再次下发《上海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财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中介指引》),从提高财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角度切入,规范专业中介机构财务核算体系。
至此,上海保险业产、寿、中介机构的财务管控监管形成统一。
建立全流程费用管控体系
如果说3个《指引》是在各自领域发挥作用“各自为战”,那么《通知》的下发则是意在将3个《指引》串联起来,形成覆盖产、寿、中介财务费用管控的全流程监管闭环,形成合力。
通过《通知》与3个《指引》的同步实施,上海保险市场统一了中介市场两头的财务工作规范标准,提高财务数据的一致性和可追溯性。同时,《通知》以财务管理作为核心,辐射中介业务管理的各重点环节,将财务管理要求前置于合作关系建立阶段,督促保险公司从源头上落实管控要求。
上海保险业人士普遍表示,《通知》和3个《指引》的实施使得公司在费用管控的操作中更加细化和明确。“如果说此前我们在处理某些问题时,摆在前面的是一个十字路口,可以往左,也可以往右,那么现在,我们很清楚地知道只能往前走。”应敏敏打比方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通知》和3个《指引》中的内容,部分是此前监管的空白地带,但也有很大部分内容是现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要求的。很多保险公司是在长期的市场竞争过程中,逐渐放松了对内控管理、对合规经营的要求,一些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的行为逐渐成了保险公司用来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手段。
上海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和3个《指引》的出台就是要引导保险公司在费用管理、费用操作上向真实、合理回归,通过还原公司费用的真实用途,挤压公司违法违规经营的空间。3个《指引》采用管内控、管行为、管流程、管真实性的方式,通过明确规则、明确责任、明确监管底线,给公司提供一个可操作、可执行的标准,建立费用管理的长效机制。
市场效益成果显现
《通知》和3个《指引》实施后的成果从上海地区保险行业发展数据上有直观的显现。
2015年,上海财产险共实现承保利润13.63亿元,同比增长50.86%,占全国财产险承保利润的13.60%;其中,车险承保利润5.87亿元,是上海车险近5年来效益最好的一年。上海人身险实现承保利润6.86亿元,同比增长15.5%;其中,通过银邮代理渠道销售的人身保险产品新单保费共 355.56亿元,较上年增长39.66%,而对应的渠道总费用率比2013年的6.51%降了近2个百分点。中介市场走向规范有序发展,个人代理渠道新单保费首次出现正增长,月人均期缴产能突破1万元,为近年新高。
上海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保险业快速发展成就令人瞩目,但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也给监管部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迫切需要监管制度和流程的更新再造,加快监管现代化步伐。越是改革创新推向深入,越是需要夯实监管基础,依靠法治化、市场化思维和手段规范市场,防范风险。未来,上海将更多探索监管制度创新,为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护航。
(来源于中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