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改革一年 航运保险产品供给能力飙升
“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使得公司在应对市场需求的时候反应更快、能动性更高,一些针对特殊客户的个性化产品定制也能更快更好提供,公司在航运保险产品领域的供给能力大大提升。”提起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实施一年以来的变化,人保航运保险中心总经理祖宙军对《中国保险报》记者如是说。
2015年7月1日,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正式实施。改革的实施,使得航运保险领域“放、管、服”三位一体的改革红利充分释放,有效促进了航运保险市场产品供给效力和创新活力提升。
航运保险注册产品出现井喷
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度改革自实施以来,就和创新高效一路相随。
2015年7月1日,人保财险在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平台完成首款产品注册。这款运费损失险销售流程无缝嵌入电商平台,是“互联网+”大潮下的创新型网络保险产品。
首款产品之后,航运保险注册平台上产品逐步增多,出现井喷。截至2016年6月25日,航运保险产品注册管理平台累计注册航运保险产品条款1287个,超过近5年备案的航运保险产品总和。其中包括船舶保险条款202个、货运保险条款993个、航运责任保险条款57个、离岸能源保险产品23个、航空器保险条款等12个。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带保险”)是注册航运保险产品最多的一家保险公司。史带保险航运险业务负责人彭衍滨介绍,该公司自2015年7月 29日注册第一份条款开始,截至2016年6月,共计注册条款约270份,注册险种涉及货运险、船舶保险以及航运责任险各个细分领域。
“目前,史带保险业务转型以非车险为主导,其中水险是重点发展方向之一,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的实施为公司加快转型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支撑。”彭衍滨说。
据上海航运保险协会秘书长徐峰介绍,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实施后,目前已有27家保险机构、2家保险经纪机构以及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共30家机构申请成为产品注册人。其中,27家保险公司注册人中包括18家中资保险公司和9家外资保险公司,覆盖了人保、太保、平安、大地、华泰等国内航运保险市场排名前15 位的主要航运保险经营机构。其中,东海航运保险作为我国第一家专业性航运保险公司,在成立后不久也加入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并进行了产品注册。
航运保险产品供给潜力有效释放
上海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航运保险注册制改革实现了航运保险产品主体开发、协会注册、保交所运营、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框架,将产品注册流程放到了电子平台,实质性取消了监管部门准入环节,真正实现了7天×24小时全天候自主注册、电子化形式审核、即时完成即时使用,为市场主体同时提供了产品准入的程序性便利和实质性便利。
这种便利激发了航运保险产品创新活力,使得航运保险产品供给潜力有效释放。一年间保险机构先后注册了“船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污染责任保险”和提供特别拖带和比赛风险保障的游艇保险等创新产品。
同时,保险机构既可以为自己创新的航运保险产品设定保护期,也可以自由组合使用平台所有保护期外的注册产品,实现了保护创新和开放交互的统一。
彭衍滨表示,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下,保险公司条款使用前准备时间大大缩减,条款版本的接纳灵活性也提高了——这无疑有利于保险公司更快地针对市场的新需求提出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据悉,目前航运保险产品条款从注册到使用平均周期为3天,条款制定到产品使用基本没有时滞。
值得一提的是,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多方面深度对接,包括允许保险机构自行厘定费率、允许保险经纪公司注册产品、允许保险机构自由运用协会条款等等,获得了国际海上保险联盟(IUMI)等国际航运保险组织的广泛好评。
在放开前端激发市场供给活力的同时,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通过事中事后多重监管机制防范产品注册风险。
徐峰介绍,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有一整套机制安排,包括注册机构资质管理机制、注册产品复查机制、问题产品处理机制、产品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等。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依规对所有注册产品在注册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逐一复查,一年来发出产品整改提示47条,累计注销产品103条;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平台对注册主体和注册产品信息全方位公开并接受公众监督,累计公开披露信息1429条;监管部门在注册制运行过程中实行平行监督管理,定时查阅上海航运保险协会提交的注册情况报告、注册产品复查和问题产品注销底稿、产品注册问题通报等,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落实到位、流程运行到位。
航运保险指数颁布在即
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一年来的改革实践给我国航运保险市场带来了巨大变化,有效激发了航运保险业的内生动力,不仅成为上海自贸区金融制度创新的重要范例之一,而且为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上海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效应正在持续发酵。上海海事法院和上海保监局已经正式签署合作备忘录,将共同推动和支持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度发展完善。
今年6月,上海保险交易所正式揭牌,将重点搭建包括国际航运保险在内的“3+1”业务平台。目前,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运营平台已经正式由保交所负责运营。保交所的成立,为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度创新深化提供了支撑。
据悉,紧随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之后,首个“中国航运保险指数”即将在上海编制发布。
“航运保险指数的编制发布将与之形成呼应,为保险机构提升航运保险业务的科学定价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提供支撑,进而形成航运保险产品创新‘自主注册’和 ‘科学定价’双轮驱动。”上海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联合保险交易所在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平台的基础上,结合航运保险指数编制发布建立形成航运保险定价交易机制,探索构建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和产品交易联动的创新平台,进一步促进我国航运保险市场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改善,推动中国航运保险业国际竞争力提升。
(来源于中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