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航运保险产品注册情况年度报告

日期:2019/4/24

2016年航运保险产品注册情况年度报告

前言

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是我国航运保险产品监管制度的重大改革,构建了保险机构自主注册、行业协会日常管理、保险交易所平台运营、监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的保险产品注册制度。航运保险注册制采用国际化的产品注册标准,实行7×24小时不间断电子化注册,建立了全方位公开透明的注册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协会自律、公众监督和政府监管三位一体的风控机制。

大事记

2015.07: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正式实施。

2015.07: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完成首个航运保险条款注册。

2015.07: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完成首个航运保险英文条款注册。

2015.08:首个保险经纪公司航运保险条款注册成功。

2015.08: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入选上海自贸区第四批金融创新案例。

2016.01:《落实“放开前端,关注后端”监管思路,产品注册制改革进程加快》由《中国保险报》和《金融时报》联合评选为“2015年中国保险十大新闻”。

2016.02:航运保险产品注册总量突破1000个。

2016.04: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荣获“2015年度上海金融创新成果奖”一等奖。

 

第一部分 航运保险产品注册总体情况

(一)注册主体情况

航运保险产品注册主体包括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以下简称“航保协会”)、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三类。截至目前,除航保协会外,共有29家公司完成航运保险产品注册管理平台登记。国内航运保险业务规模前十五位的保险机构均成为平台注册人。保险经纪人被允许开发保险产品在我国尚属首次。

 

(二)产品注册情况

截至2016年6月25日,共有1287个航运保险产品完成注册,其中主险产品共计244个,附加险产品共计1043个,注册总量超过近五年中国保监会备案航运保险产品总和。

 

从注册主体看,已注册航运保险产品中,由保险公司注册的产品 1250个,其中外资保险公司注册产品902个,中资公司注册产品348个;航保协会注册产品36个;保险经纪公司注册1个。

 

注册产品数量居前三位的保险机构分别是史带财险、丘博保险和东京海上保险。此外,2015年12月刚成立的中国第一家专业航运保险公司——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保险条款53个。

从险种来看,货物运输保险是注册量最大的航运保险产品类型,累计注册993个,占比77.2%。

注册量居前三位的机构为史带财险、丘博财险、东京海上。
 

船舶险产品注册量仅次于货运险产品,累计202个,占全部注册产品比例为15.7%,其中航保协会注册了36个船舶险国际主流条款。

注册量居前三位的机构为亚太财险、东海航运保险、大地财险。

 

除了货运险产品和船舶险产品,各机构还注册了航运责任险57个(4.4%),离岸能源保险产品23个(1.8%),航空器保险产品等条款12个(0.9 %)。

(三)产品创新情况

在注册的1200多个产品中,既有传统的船舶、货运保险条款,也有针对“一带一路”、互联网保险等专项设计的新型航运保险条款,既有适合我国国内航运产业发展需要的保险条款,也有从国际航运保险市场引进的通用主流条款。

1.基于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史带财产保险公司针对中国大型企业“走出去”,特别是面向不发达国家的特大型项目及运输需求,开发注册了“项目运输和延迟开工保障(DSU)一揽子保险”。

2.基于互联网物流和跨境电商服务需要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发注册了“平安快递包裹延误保险条款”,通过风险细分及碎片化产品设计,为客户最关心的跨境电商物流延误提供保险赔偿解决方案。

3.基于我国国内航运产业发展需求

根据国家交通管理部门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有关规定要求,中国人保财产保险公司开发注册了专门针对船载危险化学品泄漏所造成损害赔偿的“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污染责任保险”。

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适应游艇行业飞速发展,提供特别拖带和比赛风险保障的美国游艇(R12)条款。

(四)国际条款情况

截至2016年6月25日,航保协会共引进36条国际条款,包括德国船舶保险条款、北欧2013年海上保险计划等。其中,主险3条,附加险33条,均为我国保险公司存在境外业务实际需求的航运保险产品。

 

第二部分 航运保险产品注册管理情况

(一)协会自律性管理

航保协会依据《航运保险产品注册管理规则》对注册产品进行复查和核查,包括产品注册人的注册行为复查、注册产品复查以及涉嫌违法违规产品核查。

截至2016年6月25日,协会对已经注册的1287个航运保险产品(包括主险、附加险)实施了逐一复查,对47条产品提出整改意见。

所有复查均在产品注册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覆盖率达到100%。

 

通过自律性管理,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平台对问题产品及行了及时注销。

截至2016年6月25日,航运保险产品注册管理平台累计注销产品103个,其中由航保协会建议注册人注销问题产品42个,注册人自行注销产品61个。

注销原因主要为注册产品的操作失误、注册产品条件有误、修改除外责任等。

航保协会根据《注册管理规则》制定了《航运保险产品核查工作规则》,成立了航运保险产品管理委员会并组建了航运保险产品核查专家库,负责对涉嫌违法违规的注册产品进行核查。

目前尚未有产品因涉嫌违法违规触发核查程序。

(二)注册信息披露管理

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平台根据注册制的规则设定,对所有注册人和注册产品进行信息披露,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三)配合事中事后监管

根据保险监管部门要求,航保协会积极配合做好航运保险产品注册事中事后平行监管工作:为保险监管部门提供各类注册机构信息、注册产品信息、产品复查核查记录的查询服务;按季度向监管部门提交航运保险产品注册情况统计分析报告,以及问题产品和问题行为的处理决定等相关资料;配合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开展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度有关调研评估。

 

第三部分 全球航运保险市场主要情况及产品创新趋势

(一)全球航运保险市场主要情况

2015年,全国船货险保费总收入143.26亿元,同比下降4.85%:

船舶险保费收入55.10亿元,同比下降0.04%;

货运险保费收入88.16亿元,同比下降7.63%。

2015年,全国船货险承保利润4.49亿元,同比下降33.87%:

船舶险承保利润为0.92亿元,同比下降61.01%;

货运险承保利润为3.57亿元,同比下降19.33%。

 

根据国际海上保险联盟披露数据,2014年全球水险保费合计326亿美元,其中船舶险保费76.7亿美元,同比下降5.8%,连续第三年下降。货运险保费169.5亿美元,离岸能源险保费57.9亿美元,航运责任险保费21.9亿美元。

 

(二)航运保险市场面临挑战

1.全球航运保险需求持续疲弱

全球经济动荡,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不确定性均显著增加,各类黑天鹅事件频频爆发。

国内经济长期L型态势明确,过剩行业去产能、金融去杠杆等结构性改革带来的产业调整尚未完成,对外贸易持续下行。

国际国内航运险需求均持续下降。

2.航运保险市场费率继续承压

贸易运输及造船业不景气,运价下跌导致航运企业降费要求强烈。

国内船舶行业供给侧改革、结构调整、兼并重组进程加速,航运产业运力过剩压低船舶险费率。

保险机构的保费充足率堪忧,减弱航运保险产品创新动力。

3.航运保险市场风险加剧

全球港口巨型化、船舶大型化、运输方式密集化趋势使得航运保险单次事故风险损失急剧提升。

新技术在航运业的渗透使航运保险风险管理难度显著增强,都给航运保险产品创新带来新挑战。

(三)航运保险产品创新方向

1.围绕“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创新航运保险产品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在传统的货物贸易运输之外,将产出各类特大型项目及工程运输需求,不同于传统的货物运输,工程设备类运输技术含量高,风险复杂,需要创新定制新型航运保险产品提供风险保障服务。

2.围绕航运业新技术发展需要创新航运保险产品

国际航运业正在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发生深刻变革,比如新的海上石油开采技术和开采设备应用,巨型船舶建造技术运用等。围绕航运业新技术、新设备运用带来的新型航运风险创新保险产品服务,将成为未来航运保险市场的新领域。

3.围绕中国经济业态和消费需求跃升创新航运保险产品

中国正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互联网技术正全面深刻影响经济各产业业态,中国居民消费需求升级成为未来主流。跨境电子商务、邮轮产业、绿色航运等新业态,将成为航运保险产品创新的重要方向。


 

附件 航运保险注册产品创新典型案例

案例一: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污染责任保险

产品注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注册号:05PI2016000020013

为有效保护内河水域环境,由交通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规定》要求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需投保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在此背景下中国人保开发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条款》。

主要创新点:

突破了以往保赔险产品只针对船舶油污泄漏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的限制,按照交通部新规要求,针对船舶在中国内河发生船载危险化学品或者船载燃油泄漏所造成的第三方财产损失、损害,避免、减轻污染损害的费用,政府行为产生的费用及必要的法律费用,提供保险赔偿,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

 

案例二:平安快递包裹延误保险条款

产品注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注册号:09OT2016000170076

2012年起,跨境电商增长势头强劲,物流服务链是重要发展瓶颈。跨境电商物流环节面临物流周期较长、货物损坏或丢失、客户信息衔接不畅等问题,有针对性的保险方案几乎空白。为此中国平安开发了“快递包裹延误保险”的碎片化责任产品,为客户最关心的跨境电商物流延误提供保险赔偿解决方案。

主要创新点:

保险责任设计为:当已交寄的被保险人的快递包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送达收货人处,且其延误送达时间达到保险单载明的赔偿时间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创新点主要有两点:

1、碎片化产品设计:与传统保险的多项列明责任或一切险加除外责任方式不同,本产品仅承保一至两项明确的责任,符合互联网时代的个性化定制产品特点。

2、产品适用场景明确:主要适用于互联网电商平台客户,不仅仅适用于跨境电商客户,对于国内电商平台快递延误责任也适用。

 

案例三:美国游艇保险(R12)条款

产品注册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注册号:08YT2015000100005

自国务院出台国发〔2009〕41号文件标题为《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以来,我国游艇产业链的发展日趋平衡,游艇保险就成为游艇行业市场上必不可少的配套服务。美国游艇保险(R12)条款是一款顺应市场需求、为游艇行业健康稳健发展保驾护航不可缺少的产品。

主要创新点:

美国游艇保险(R12)条款(简称R12条款)主要包括船身保险和保障与赔偿责任保险,是以客户需求为中心而设计的产品,主要优势在于保险责任广泛,适应目前游艇行业的发展。与协会游艇保险条款,R12条款具有以下创新点:

1、船身保险部分,采用概括式责任,“本保险承保任何外来原因对财产造成的物质灭失或损坏,以及……”,只要风险发生不是保险人所列明的除外责任,都在保险人责任范围内,相比协会游艇保险条款列明风险,保险人承担风险更多,可以给予被保险人更多保障。

2、保险标方面,承保“船身、桅杆、船帆、配件、帆具、设备、船具、给养、储备物资、机械、小艇及其他家具与装饰”,R12条款对于船上的多数财产都予以承保,不同于协会游艇保险条款仅对船壳、机器、救生艇、船具和设备提供保险。

3、接受拖带和比赛风险,这也是协会游艇保险条款所不能给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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